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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自然科学研究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9-10 14:30:02

各区县(功能区)科技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建工作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4年度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字〔2024〕67号)要求,结合我市自然科学研究工作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市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

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市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办理1年以上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并有居留许可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中初级职称评审。

3.根据《日照市企业发展研究院管理服务暂行办法》(日人社发〔2016〕8号)规定,我市市内企业及民办高校、医院等引进的,经认定的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或团队核心成员及进入市人才创新发展院管理的人才,符合相应评聘条件,可在市企业发展研究院评聘教授、副教授职称。

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

(二)申报条件

1.申报评审自然科学研究职称须符合山东省科学技术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科字〔2024〕32号)规定的标准条件。

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

3.专业技术人员因工作岗位调整需要改系列(专业)申报评审与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同层级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在现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条件的方可推荐申报。未按规定取得相应系列(专业)资格的,不得申报评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国家和省另有规定的除外。其改系列前后的任职年限可累计计算,相关的业绩成果可作为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依据。

4.非企事业单位(含参公管理单位)的人员交流聘用到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在现工作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经考核符合相应职称条件的,可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5.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可按照《关于印发创新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职称评审机制若干措施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29号)有关规定执行。

6.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二、材料申报和审核呈报要求

(一)网上材料申报要求

1.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的“职称申报评审系统”进行填报。申报人员须登录该系统进行个人用户注册,并通过该系统完成网络版申报材料的报送。

2.学历学位信息。准确填写并上传原件扫描件。评审依据学历应为国家承认的学历。

3.现专业技术职称。准确填写并上传现职称证书。

改系列申报人员还需上传原《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或《专业技术职务呈报表》原件扫描件,或经单位人事部门审核、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的复印件扫描件。

4.学习培训及继续教育经历。系统自动生成数据。

5.取得现职称以来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上传原件扫描件,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

6.取得现职称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需上传原件扫描件(论文需上传体现刊号的期刊封面、目录、原文,著作需上传封面、编辑人员页、目录页、内容页等),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和无原件的论文、著作和作品;填写时间为报刊或著作的出版时间。

7.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还需提供《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干部任免审批表》

8.上传其他附件: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1)、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2)、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3)等其他必须上传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

9.申报人员提供的证明材料如有涉密内容,不得上传平台,相应佐证材料可通过机要或者安排专人报送,对违反上述要求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保密责任。

10.申报人所在单位有2人以上同时申报同一系列等级的,需对申报人进行排序。

(二)纸质材料报送的类别、数量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10份(A3纸,须系统导出,双面打印),其中签字盖章的原件3份,无姓名、照片、单位名称等个人信息的复印件7份。

2.《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1)原件1份。

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2)原件1份。

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3)原件1份。

5.《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表》(附件4)1份,加盖呈报单位及单位公章。

6.任现职以来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确因材料归档无法提供原件的,必须由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加盖印章,并由查档人签名的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7.任现职以来的代表性著作、论文(不超过3件),科技成果及奖励项目(不超过3项)等原件及复印件(一律不接收各种用稿证明)。

8.有效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或单位公布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9.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工作总结1份。总结的内容应包含五个部分:第一部分为申报人专业工作简历,包括本人何年何月在何地从事何专业技术工作,于何年何月何评委会评审通过、经何级职称管理部门批准何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于何年何月受聘于何单位何专业技术职务等;第二部分为申报人员的学习经历与继续教育情况,包括何年何月何校何专业毕业(学制、学位、学历),进修情况(科目、内容、水平和组织部门),发表的论文(刊物名称、期号、论文题目);第三部分为能力与业绩,重点撰写任现职期间从事的专业技术工作内容、技术难度、本人所起的作用、产生的效果和自己水平能力提高的过程;第四部分为获奖情况,属于集体奖的要写明自己所起的作用;第五部分为申报理由,申报者要对照所符合的条件说明。需本人签字,单位盖章。

10.改系列评审的,须报送《改系列申报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一式4份。原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聘任书或单位公布聘任文件原件及复印件,并报送工作变动后改系列工作业绩证明等材料(字数3000字以内,A4纸打印,由单位负责人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

11.破格申报的,须由申报人所在单位出具破格推荐报告1份,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

以上材料需经工作单位及呈报部门审批盖章,报送材料封面要清晰注明各种材料详细名称及数量、呈报部门、申报人姓名、工作单位、拟申报职称资格、申报方式。实际材料件数与档案袋封面目录必须相符。

(三)申报材料审核要求

1.单位审核

用人单位应当严肃审核推荐,组织专人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重点审查申报人员在业绩成果形成、评价、发表及科研诚信等方面,是否存在品德失范行为。经审核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对拟推荐人员要在单位内部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职称评审管理权限逐级推荐上报。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营业执照注册住所所在地)可以由所在工作单位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后通过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

2.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审核

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报送的申报材料,应及时按原报送渠道退回,并请用人单位告知申报人。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的;(2)不符合填写规范的;(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的;(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的;(6)其他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评审工作期间,评审委员会办事机构保留调阅申报人职称评审材料原件的权利。

3.材料呈报

推荐评审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区县、功能区的由区县、功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呈报,市直单位的由市直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单位)负责呈报。凡未经各级人社部门及主管部门(单位)人事机构审核盖章并填写审核意见的材料一律不受理。各级人社部门呈报材料须使用职称专用章,市直各部门(单位)呈报材料须使用人事专用章。

三、严肃工作纪律,强化责任追究

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区县、功能区、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

四、报送材料时间、地点

自然科学研究专业中初级资格申报材料务必于2024年9月26日前报送市科技局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报送地址:日照市济宁路369号市国动大厦922房间

电话:0633-8776003

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关于做好2024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日人社字〔2024〕67号)执行。

附件:1.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

          2.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

          3.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

          4.推荐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人员基本情况表

          5.山东省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6.自然科学研究人员职称评价标准条件指标解释                      



日照市科技局

                                 2024年9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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