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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交通运输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家级开发区交通管理机构、科技创新局,南海新区住建交通应急管理局、党群与人力资源部,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根据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要求,现将报送2022年度交通工程及基层交通工程专业职称评审材料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交通工程专业副高级职称申报范围:全市有关部门、单位申报交通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中级、初级职称的申报范围:市直有关部门、单位申报交通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基层交通工程技术正高级、副高级职称申报范围:全市基层单位申报交通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标准条件及有关政策要求 2022年度交通工程技术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交通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的通知》(鲁交发〔2020〕12号)等国家和省政策要求执行;基层交通工程技术职称的申报和评审工作,按照《山东省基层工程技术人才高级职称评审指导标准》(鲁工信人〔2020〕161号)要求执行。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评审职称,实行个人申报、民主评议推荐、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核、呈报部门审核呈报的申报程序。采取网络化申报评审方式,申报推荐及审查审核要求,按《威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执行。 (一)网上申报要求 申报人员、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呈报部门均须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ww/login_gg.html)进行注册、信息填报、审查审核、信息呈报等。各呈报单位应与相应级别的评委会(威海市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初级评审委员会、威海市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中级评审委员会、威海市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审委员会、威海市基层交通工程技术职务资格高级评委会)建立申报路径,材料填报可按《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操作指南》要求填写,同时注意以下几点: 1.“申报单位”的单位信息必须为单位名称的全称,“单位推荐排序”须按单位推荐排序填写,不得空缺,“申报系列”为“交通工程”,基层交通工程技术“申报系列”为“基层工程技术”。 2.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填写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取得的成果,不允许填写取得现职称以前、与现从事专业无关和无原件的成果及奖项,相关材料须上传原件扫描件。 具体要求请仔细阅读《山东省职称申报系统(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使用操作指南》(附件6),规范填写。 (二)提交材料要求 1.网上申报材料要求 本次评审材料以网上报送为主,根据系统中对应栏目上传相关证件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凡系统中无对应栏目、《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附件1事业单位上传)《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附件3)《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附件4)以及其他需要上交的材料上传到“上传其他附件”栏目。 材料填写完成后,按照申报通知规定的时间,点击“确定申报”,申报数据即提交给用人单位,及时联系用人单位进行数据审核,经主管部门、呈报部门逐级审核上报直至最终报送至相应评委会。 2.纸质申报材料要求 原则上只需提供《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2,1份)和《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原件一式3份,A3纸型系统自动生成,双面打印,复印件一式20份),表中“单位意见”一栏须有负责人签名、公章和时间,“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呈报部门意见”两栏除以上3项外,须填写“内容属实,同意上报”或“同意”等意见,不能空缺;破格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须由单位和有关主管部门出具破格推荐意见书,并由呈报部门核准签署意见、加盖印章;改系列评审需提供原《专业技术职务评审表》复印件1份,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印章;事业单位人员需用人单位提供申报人员《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专用干部任免审批表》。不再接收其他纸质申报材料(如申报人员相关证明材料较多,无法全部上传系统,则仍需列明清单提供相关纸质材料)。 申报单位还须提交的材料: (1)《推荐申报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 (2)《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系统生成),花名册应先按单位排序,再按申报人所在单位推荐排序进行编号。《评审表》、《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顺序应与《申报人员花名册》顺序一致; (3)《单位推荐委员会民主评议推荐情况登记表》1份; (4)《推荐申报职称公示情况报告表》1份; (5)《事业单位推荐申报高中级职称评审情况统计表》1份(事业单位提交)。 对不符合申报条件和程序的申报材料,将直接退回到个人填报账号,申报人员要保持电话畅通,并随时登录个人账号查看材料审核状态,及时修改。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申报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有关要求 (一)严肃工作纪律。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按照职称评审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本区市、本部门(单位)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严格申报程序和申报纪律,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逐条逐项把好审查关。要高度重视职称评审申报工作中的信访问题,接受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认真落实信访规定,按属地管理和职称管理责任清单,及时稳妥办理信访事项。经查实存在弄虚作假或其它违规行为的申报材料不予报送,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二)严格监督督查。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建立完善内部监督机制,将职称评审工作作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要内容。用人单位要建立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档案,将本单位、本部门职称申报、审查、推荐、公示、审核等环节的相关材料整理归档,立卷备查。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职称申报、推荐、评审等环节要严格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签名,谁负责”的管理责任制,哪个环节、哪个方面出现问题,依法依规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对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各区市、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视情节轻重予以党纪政纪处分。对在职称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四)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省现行有关政策及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相关规定执行。工作过程中,如遇其他重大政策调整,按新的政策执行。 五、报送材料时间和地点 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规定的材料呈报和评审时间要求,采取集中时间受理申报材料的办法,请各呈报部门于10月17日至10月28日进行网上路径申报及资料上传等操作,纸质资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统一于10月31日至11月4日安排专人报送到指定地点,逾期不予受理。 报送地点:威海市海滨北路58号威海市交通运输局政工科501室 联系电话:0631-5230120
威海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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