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 年度金华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 根据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 2023 年度卫生 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2〕1 号) 精神,现就我市 2023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国家中医 药局关于深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 (人社部发〔2021〕51 号)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 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一)报考初级(士)资格的条件: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大专学历,可参加药(技)士资格考 试。 (二)报考初级(师)资格的条件: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取得药(技)士职称后,从 事本专业工作满 5 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 执业活动满 5 年,可参加护师资格考试。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3 年,可 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 3 年,可参加 护师资格考试。 3. 具备相应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 2 工作满 1 年,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从事护士执业活动 满 1 年,可直接聘任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4.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可参加药(技)师资格考试; 具备硕士及以上学位,从事护士执业活动满 1 年,可直接聘任 护师职称,也可以参加护师考试。 临床医学(包括中医、口腔)、预防医学专业初级资格按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等有关规定,参加国家医师 资格考试,护理学士级资格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三)报考中级资格的条件: 1. 具备相应专业中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 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 7 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 专业工作满 7 年。 2. 具备相应专业大专学历: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 称后,从事执业活动满 6 年;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 专业工作满 6 年。 3. 具备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 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2 年,可报考临床、 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注册并取得医(护)师职称后, 从事执业活动满 4 年,可报考主治(管)医师或主管护师;取 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专业工作满 4 年,可报考主管药 (技)师。 4. 具备相应专业硕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 3 格证书后从事医疗执业活动满 2 年,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 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满 2 年,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注册后从事护理执业活 动满 2 年,可报考主管护师;取得药(技)师职称后,从事本 专业工作满 2 年,可报考主管药(技)师。 5. 具备相应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 格证书可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经执业医师注 册后从事公共卫生执业活动可报考公共卫生类别主管医师;经 注册从事护士执业活动可报考主管护师;可报考主管药(技) 师。 (四)其他相关规定 1. 凡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 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卫生专业中级技术资格全科医学、全科医 学(中医类)和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本科及以上学历毕 业生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并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 作的,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 2. 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一线医务人员,在符合相应 报名条件的基础上,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提前一年申报参加卫 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对做出突出贡献,获得省部级以上表彰 奖励的,晋升高一级职称可以直接申报参加考试。 3. 凡报考专业代码为 301 至 365 及 392 专业的人员,应 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 4 师资格证书。凡报考专业代码为 203、204 以及 368-374 专业 的人员,应具有护士执业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护士执业证书。 4. 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 育、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其学 历或学位取得日期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至2022 年12月 31 日。在计算任职年限时,从事医疗或护理等执业活动的, 从执业注册时间算起;取得护师、药师或技师等职称,从取得 相应资格时间算起。 5. 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 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 2 年。 二、专业设置变化 (一) 自 2024 年起,将职业病学并入内科学专业、结核 病学并入传染病学专业、职业卫生并入公共卫生专业、计划生 育按专业内容分别并入妇产科和泌尿外科专业;将中医护理并 入护理学专业,同时所有护理学专业考试中,相应增加中医内 容。目录中将取消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 为 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业卫生 (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类别, 相应专业报名人员请提前做好报考计划安排。 (二) 2023 年报考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 码分别为 204、374)、结核病学、职业病学、计划生育、职 业卫生(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 311、314、360、363)专业 类别的人员通过部分科目的,在 2024 年报考其执业范围内的 5 相关专业时,保留 2023 年通过科目成绩进行滚动管理,两年 内通过四个科目的为考试合格,予以发放 2024 年报考专业的 资格证书。 三、考试报名 (一)全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行属地化管理。金华 市考点办公室设在金华市医学科技教育管理中心(以下简称 “市医学科教中心”,地址:金华市金瓯路 1366 号市公共卫 生中心三楼 315 室)。金华市直属、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 中医医院、金华市人民医院、金华广福医院、金华市妇保院及 各县(市、区)卫健局设报名点,负责报名材料审核、现场确 认等工作。 (二)金华市直属医疗卫生单位(不含已设报名点的单位) 和市属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由各单位集中后到考点办公 室(市医学科教中心)报名确认;已设报名点的市直属医疗卫 生单位考生在本院报名确认;各县(市、区)医疗卫生单位及 其他企事业单位报考人员到单位所在地县(市、区)卫健局报 名确认。 (三)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 在单位审核同意,经网上预报名后按规定携带有关材料到指定 地点进行报名现场确认,经市、省卫考办审核合格后在规定时 间内缴费、打印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四)上年度已成功报考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考 生,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填报的信息 6 中除报考科目以外,其他信息均与上年度报考信息一致的,可 按历史考生程序直接网上报名并自动确认,不需要到现场进行 确认。历史考生不包含违纪考生。 (五)考生现场确认时,须提交下列证件及材料: 1.《2023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一式一份; 2.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 提 供 教 育 部 学 历 证 书 电 子 注 册 备 案 表 (http://www.chsi.com.cn/xlcx/bgys.jsp)(中专学历不必提供); 5. 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 报考医学类专业的须提供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证书原 件及复印件,报考护理类专业的须提供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原件 及复印件; 7. 聘用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8. 属条件符合提前 1 年报考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的 考生,须提交相应的全科医学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社区护理岗 位培训合格证书或《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 印件。属条件符合可直接参加中级职称考试的、硕士及以上学 位报考临床、口腔、中医类别主治医师的考生,须提交《住院 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 酌情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注:以上所需报名材料复印件须按上述顺序排好) (六)报名方式与时间:采用网上预报名,现场确认和网 上缴费三个阶段。 7 1. 网上预报名。在 2022 年 12 月 30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 期间,考生可登录 www.21wecan.com 网站进行网上预报名, 根据报名须知在网上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并打印《2023 年度 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网上 报名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0-15 日。 2. 现场确认。在 2022 年 12 月 31 日-2023 年 1 月 15 日期 间,考生须持《2023 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及 相关的证件、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各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具 体确认时间以各报名点公告为准。详见附件:全市各报名点现 场确认时间安排表)。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现场确认时间为 2023 年 1 月 11-17 日。 3. 考试缴费。我省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实行网上 缴费,考生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查看资格审核状态,经考区资 格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网上缴费,缴费起止时间为 2023 年 2 月 17-28 日,逾期未缴费者视为放弃考试。 (七)军队卫生人员不实行网上报名,由团级以上单位负 责报名组织工作,师级以上单位负责对军队卫生人员的报考资 格进行审核。团级以上单位派员持介绍信在 2023 年 2 月 1-7 日期间,到所在的考点办理军队考生报考数据的交接和考试费 用的缴纳。军队卫生人员参加考试时必须持本人有效期内的居 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 (八)缴费标准。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人才交流服务中 心关于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等三项考试考务费标准的通知》 8 (卫人才发〔2016〕66 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关于核定卫生资格类计算机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浙价费 〔2016〕70 号)规定执行,计算机考试:80 元/人/科, 纸笔 考试:50 元/人/科。 四、考试级别、专业、科目、方式 (一)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设初级(士)、初级(师) 和中级三个级别,共计 119 个专业。 (二)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专业共设置“基础知识”、“相 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 个科目。 其中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其他 118 个专业的 4 个科目考试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 (三)我省设置的“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有“基础知 识”、“专业知识和实践技能”2 个科目,采用纸笔作答方式 进行考试。 五、考试时间 护理学初级(师)专业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具体 时间安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 月 15 日 9:00---11:00 相关专业知识 14:00---16:00 专业知识 4 月 16 日 9:00---11:00 专业实践能力 14:00---16:00 9 其他 118 个专业采用人机对话方式进行考试,具体时间安 排如下: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和时间 基础知识 4 月 15、16、 22、23 日 8:30---10:00 相关专业知识 10:45---12:15 专业知识 14:00---15:30 专业实践能力 16:15---17:45 生殖健康教育技术专业考试时间:2023 年 4 月 15 日上午 9:00---11:00“基础知识”,下午 14:00---16:00“专业知识和实 践技能”。 六、准考证打印 2023 年 4 月 6-23 日期间,考生可登录 www.21wecan.com 网站打印准考证。 七、成绩查询 考试结束后两个月,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号和有效证件号 登录 www.21wecan.com 网站进行成绩查询,并下载打印成绩 单。军队考生成绩通知及查询由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军事人力 资源保障中心负责。 七、考点、报名点咨询电话 金华考点: 89103982 开发区报名点:89155087 婺城区报名点:82301319 金东区报名点:82176592 兰溪市报名点:88138127 东阳市报名点:86655803 义乌市报名点:85258123 永康市报名点:87101401 10 浦江县报名点:89386935 武义县报名点:87641996 磐安县报名点:84662839 金华市中心医院:82556050 金华市人民医院:89138553 金华市中医医院:82136886 金华广福医院:82287868 金华市妇保院:89168169 金华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 2022 年 12 月 30 日
2023年度金华市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公告.pdf
公示稿-附件1金华卫技各报名点现场确认时间(1).xls
各区卫生健康委,各所属单位,市属医院,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根据国家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公室《关于2024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卫考办发〔202...
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官网发布了《2023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机考各专业考试时间》,根据通知内容可知,2023年外科主治医师考试时间为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