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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图像是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信息的关键组成部分,涉及考生的合法权益。自今年12月起,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做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的通知》(教试中心函〔2021〕1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在毕业办理期间开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工作。请考生务必重视此项工作,及时按要求上传符合采集标准的毕业证书照片,避免产生学历证书数据无法在教育部顺利注册导致延迟获取毕业证书等相关后果。
一、图像采集及毕业申请时间。今年下半年,考生进行网上毕业生图像采集及毕业申请时间为12月12-20日。
二、图像采集标准。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详见附件1。
三、图像采集流程。考生在我省自学考试管理系统进行毕业申请时,由系统将图像采集与考生信息数据库进行关联校验,采取信息化手段与公安部门人口库等权威渠道开展图像比对,以确保图像信息的准确性与一致性,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附件1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
图像采集规范及信息标准
一、基本要求
1.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应使用毕业生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正面免冠彩色头像的电子图像文件。
2.图像应真实表达毕业生本人相貌。禁止对图像整体或局部进行镜像、旋转等变换操作。不得对人像特征(如伤疤、痣、发型等)进行技术处理。
3.图像应对焦准确、层次清晰、色彩真实、无明显畸变。
4.除头像外,不得添加边框、文字、图案等其他内容。
二、拍照要求
1.背景:应均匀无渐变,不得有阴影、其他人或物体。可选用浅蓝色(参考值RGB<100,197,255>)、白色(参考值RGB<255,255,255>)或浅灰色(参考值RGB<240,240,240>)。
2.人物姿态与表情:坐姿端正,表情自然,双眼自然睁开并平视,耳朵对称,左右肩膀平衡,嘴唇自然闭合。
3.眼镜:常戴眼镜者应佩戴眼镜,但不得戴有色(含隐形)眼镜,镜框不得遮挡眼睛,眼镜不能有反光。
4.佩饰及遮挡物:不得使用头部覆盖物(宗教、医疗和文化需要时,不得遮挡脸部或造成阴影)。不得佩戴耳环、项链等饰品。头发不得遮挡眉毛、眼睛和耳朵。不宜化妆。
5.衣着:应与背景色区分明显。避免复杂图案、条纹。
三、照明光线
1.照明光线均匀,脸部曝光均匀,无明显可见或不对称的高光、光斑,无红眼。
2.建议配置光源两只(色温5500K-5600K),摆设高度与被拍摄人肩部同高,角度为左右各45度,朝向对准被拍摄人头部,距离被拍摄人1.5米-2米。
四、电子图像文件
1.电子图像文件规格为宽480像素*高640像素,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应符合JPEG标准,压缩品质系数不低于60,压缩后文件大小一般在20KB至40KB。文件扩展名应为JPG。
2.人像在图像矩形框内水平居中,左右对称。头顶发际距上边沿50像素至110像素;眼睛所在位置距上边沿200像素至300像素;脸部宽度(两脸颊之间)180像素至300像素。
附件2
广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证书电子注册图像
采集及毕业申请操作流程
第1步:登录我省自考管理系统毕业管理模块,先进行毕业预测,再选择毕业办理地点并填写联系电话,然后点击“申请”按钮。
第2步:系统将考生相关信息与公安人口库信息进行关联。
(1)如校验不通过,则需上传身份证正面、身份证反面及手持身份证3张照片,然后点击“提交身份证附件”按钮,提交当地市考办及省考办审核。
查询审核意见:点击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则弹出目前的审核情况。如审核流程完成或审核不通过,可以点击“下一步”按钮,否则不可以进行下一步。
(2)如系统校验通过,或者身份证附件审核通过,则可以上传新的毕业证照片。上传完成后点击“提交毕业相片”按钮,提交当地市考办及省考办审核。
第3步:系统检测上传的毕业证照片是否符合采集规格,并与公安人口库信息进行校验。
(1)如采集规格不符合或系统校验不通过,则重新进行第1步,重新上传毕业照片。
查询审核意见:点击毕业管理模块的毕业申请功能,则弹出目前的审核情况。如审核流程完成或审核不通过,可以点击“下一步”按钮,否则不可以进行下一步。
(2)如上传的毕业照片符合规格,但系统校验不通过,系统将给予提示(如下图)。
如果点击“是”,则系统检测原系统照片是否符合新采集规格。如符合新采集规格,则可使用原照片作为毕业证照片;如不符合新采集规格或点击“否”,则需要重新进行第1步,点击“申请”按钮后,重新上传毕业照片。
第4步:提交毕业证照片并经当地市考办审核通过后,重新进行第1步,点击“申请”按钮。申请成功后,可下载、打印毕业生登记表,并在各地市考办规定时间内递交相关毕业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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