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其他事项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等届时可毕业本科生,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具体期限由所报招生单位规定)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二)考生应当在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A4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试。
(三)在报名过程中取消报考信息、因网上支付操作不当、网络故障等原因重复缴费、未进行或未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可退还报考费,其缴纳的报考费由“研招网”统一进行退费处理。所退费用一律原路退回考生缴费时所用的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退费工作预计于2023年1月底完成,请考生不要在缴费后立即注销支付账户或银行账户。如有问题请联系“研招网”客服(邮箱:kefu@chsi.com.cn 电话:010-67410388)。已通过网上确认的考生不予退费。
(四)初试地点请关注准考证上相关说明。初试成绩查询方式预计于2023年2月21日后通过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网址:www.haeea.cn)发布。
(五)考生报名成功后应通过定期查看“研招网”、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以及报考点、招生单位官方网站或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了解考试安排、防疫要求等事项,积极配合完成相关工作。
(六)报名期间,我省通过多种途径为考生提供咨询服务。具体报名事宜考生可直接联系所选报考点(联系电话见“研招网”网报公告栏)。政策咨询可登录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或关注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官微、招生考试之友微信公众号进行留言,或拨打河南省教育考试院咨询电话:0371-55610639。
(七)依据《残疾人教育条例》和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组织规则,参照《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有关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考生如需考试期间提供必要支持条件和合理便利服务(如盲人试卷、辅助设备或其他),应在网上确认期间向报考点所在地招生考试机构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