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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财经大学现发布最新的教学、论文及学位工作相关管理制度

发布时间:2024-01-26 10:25:13

附件:教学教务相关制度汇编.docx

 

1.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2.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办法 7

3.西南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应用型专业学点教学管理办法 12

4.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17

5.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23

6.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内容与格式规范 29


 

 

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

(2023修订稿)

第一条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规定》([88]学位字012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办法>的通知》(学位[2019]20)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学士学位授权与授予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川学位〔20225号)等文件精神切实保证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包括成人教育,以下简称“成教”;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以下简称“自考”;网络教育,以下简称“网教”)学士学位授予质量,结合西南财经大学(以下简称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由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学位办统一负责,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具体实施。

第三条  授予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的对象。

(一)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即学校通过全国成人高考录取的本科毕业生;

(二)学校主考的高等教育自考本科毕业生;

(三)学校网教本科毕业生。

第四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提出申请;

(二)完成所学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学习,取得本科毕业证书。成教和网教本科毕业生,其专业教学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75分;自考本科毕业生,其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计算总平均成绩的课程不含体育课、网络教育统考课程、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以及其他毕业实践环节;

(三)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在取得本科学籍或考籍后,申请学位前,学位外语水平达到学校规定要求。学生可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达到要求:

1.参加学生所属办学单位(含校外教学点、自考助学点)所在省学位办组织的成人学位外语考试成绩合格;

2.参加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考试三级(PETS3及以上等级笔试成绩合格;

3.202411日前参加全国高校网络教育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公共基础课统一考试,《大学英语》B成绩85分及以上; 

4.参加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举办的全国统考,《英语(二)》或《英语(专升本)》成绩65分及以上;

5.参加全国大学英语(CET)四、六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雅思IELTS成绩6及以上托福TOFELGMAT成绩达到满分的63%及以上GRE成绩达到满分的78%及以上。

(四)成教和网教本科毕业生,须参加学校学位办组织认定的三门专业“主干课程”考试,且成绩合格。

(五)学士学位论文成绩合格,并通过学位论文评审。

第五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申请学士学位:

(一)在读期间严重违反学术诚信的或触犯刑法受到处罚的;

(二)在纪律处分期内的;

(三)超过申请学士学位规定年限的;

(四)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不授予学士学位再次申请的;

(五)学校规定不能授予学士学位的其它情形。

第六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申请时间以当年学校通知为准

第七条  学校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授予工作程序为:本人申请、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初审、学校学位办复审、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报四川省学位办备案。

(一)本人申请。

1.申请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学士学位,应规定时间内登陆西线提交网上申报信息并打印所填报的《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信息确认表

2.网上申报成功到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进行现场确认,并如实提交以下个人申请材料:

1)《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

2)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在取得本科学籍或考籍后,申请学位前,参加规定的外语水平考试之一的成绩合格材料;

4)本科毕业生学籍表(自考本科毕业生);

5《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信息确认表

(二)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按规定对毕业生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和鉴定,并将符合申请条件的毕业生申请材料汇总后报学校学位办。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应向校学位办提交以下材料:

1.西南财经大学推荐授予学士学位的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名单;

2.申请者应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一人一袋,以毕业生名单顺序编号);

3.成教本科毕业生的省级招生机构录取新生名册,网教本科毕业生学校录取名册;

4.本科专业教学计划。

(三)学校学位办复审通过后,将申请者名单及材料报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审核通过后,授予学士学位,并造册报送省教育厅及省学位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如有学术不端、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将取消其学士学位申请资格;已获学位者,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将撤销其学士学位。

第九条  本细则由西南财经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细则自202411日起实施,原《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授予实施细则》同时废止。


 

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

校外教学点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推进新时代普通高等学校学历继续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教职成〔20222 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规范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协助学院开展教学工作,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校继续(网络)教育学院(以下简称“学院”)对校外教学点的教学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即统一教学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评阅试卷、统一发布成绩、统一组织社会实践/毕业论文等;校外教学点负责按照学院统一要求,规范、有序地协助开展教学各项工作。

第三条  高等学历继续教育实行混合教学模式,其中线上教学(主要包括在线课程、在线作业、在线讨论、在线答疑、直播授课等)由学院统一组织和管理,校外教学点负责引导、督促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学习平台完成线上学习;线下教学(主要包括课程面授、线下答疑、考前辅导、社会实践报告和毕业论文写作辅导等),由校外教学点在学院的统一指导下协助开展。

第二章  工作要求

第四条  校外教学点应充分了解所开设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准确把握教学目标、学时、课程设置和主要教学环节等,并按照各专业统一的教学计划安排线下教学。

第五条  校外教学点推荐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参照《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教师聘用管理办法》执行,每学期教师人数与学生在籍生人数比例不低于1:100

第六条  校外教学点每学期期初应按照教学计划分班制定《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线下教学安排表》(详见附件),并上报学院教学教务中心审核。

第七条  校外教学点须在学院的指导下,严格按照《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线下教学安排表》开展教学辅导活动,帮助学生解决学习过程中出现的疑难问题。教师应根据继续教育的特点,将理论教学融入实证或案例分析之中,加强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

第八条  校外教学点须认真保存线下教学的相关过程记录,所有记录安排专人分类管理,包括:教学课表、教学通知记录、上课签到表、面授教学照片、面授教学视频等,并于每学期按要求将相关过程记录提交学院教学教务中心备查。线下教学记录完备与否将直接影响校外教学点的年度评估与绩效考核成绩。

第九条  校外教学点的线下教学使用学院统一指定的教材版本,学院将在“西财在线”学习平台课程页面—参考教材目录下发布并更新课程教材版本详情,校外教学点可引导学生自行购买。

第三章  质量保障

第十条  校外教学点主要负责人是校外教学点线下教学质量保障的第一责任人,对校外教学点线下教学的质量保障负有直接责任。

第十一条  学校通过组织评估人员实地听课、查阅线下教学安排等方式对校外教学点的教学质量进行常态化监管,并将结果体现在校外教学点年度质量评估与绩效考核结果中。

第四章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与之前发布的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附件:

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校外教学点线下教学安排表

校外教学点(公章):                                                                                                   XXXXXX学期

序号

课程名称

上课日期

上课时间

总人数

总学时

教室

任课教师

班级

备注



















































填表说明:上课时间精确到分钟,如:14:00—14:4040钟为一个学时。

单位负责人:

 

填表日期:



西南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

应用型专业教学点教学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教学点(以下简称“教学点”)教学管理工作,确保人才培养质量,根据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经学校审核批准设立的所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自学考试教学点 

第三条  学校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对各教学点的教学教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即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统一制定专业教学辅导计划、统一组织考试,统一开展社会实践环节等。教学点负责按照学院要求规范、有序开展教学教务各环节工作。

第四条  自考助学教学环节分为混合式教学和传统教学两种模式。其中,混合式教学模式实行线上+线下教学相结合的方式,传统模式为集中面授教学方式。

第二章  教学准备

第五条  各教学点应充分熟悉了解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考试计划,严格把握教学目标、学时、课程设置和主要教学辅导环节等,并按照各专业考试计划开展教学辅导答疑。

第六条  教学点必须配备与所开办专业、层次、规模相匹配的专(兼)职主讲教师和辅导员队伍。主讲教师可由学院聘任后派遣至教学点开展教学工作,也可由教学点向学院推荐符合要求的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由学院审核聘任后执行教学辅导任务。教师的聘用及管理参照《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教师聘用管理办法》执行。

第七条  各教学点应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考试计划科学合理地编制专业助学课程表,并在每学期开学前将《西南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教学点课程开课计划表》(详见附件)提交至学院教学教务中心进行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教学点需严格按照课程表开展线上线下授课、辅导答疑。

第八条  教学点应根据自身所采取的教学模式,提前制定好教学、辅导答疑任务书于开课前发给主讲教师和辅导教师,以保证各项教学辅导答疑活动的顺利开展。

第九条  教学点须积极组织引导考生选购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公布的考试计划指定的正版教材及教辅资料。

第三章  教学实施

第十条  教学点应根据报送学院备案的课程开课计划安排教学、辅导及答疑活动。采用混合式教学模式的教学点,线上教学部分需包含网上课件、在线作业、直播授课、在线答疑等,线上线下合计每学分不低于16学时;采用传统教学模式的教学点,面授学时每学分不低于16学时。

第十一条  各教学点在助学过程中应严格落实教育部关于新时代思政教学的基本要求,深入挖掘各类课程的思政元素和育人功能,将思政教育内容有机融合到各类课程的教学内容中,实现知识传授、能力培养和价值引领“三位一体”的有机统一。

第十二条  教学点应完整保存实施线下教学的相关记录,包括上课签到表、面授课堂照片及视频、答疑辅导记录等,所有记录需安排专人分类归档管理,学校组织评估或巡查时将会进行核查。

第十三条  教学点须按照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和学校有关通知要求,规范有序组织考生参加考试,切实加强考风考纪宣传教育,防范重大违纪违规事件发生。

第四章  教学检查

第十四条  为保证我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助学教学质量,促进自考助学规范、健康发展,学校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负责对学校应用型自学考试教学点教学、辅导答疑及考试组织情况开展不定期抽查与定期检查。

第十五条  教学点主要负责人为该教学点教学质量第一责任人,学院将通过组织人员实地听课或登录学习平台,查阅授课、辅导、答疑记录、作业练习等,或者网上课件资源、学员网上参与辅导答疑情况等,对教学点的教学质量进行评价。

第六章  

第十六条  本办法由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在执行过程中如遇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政策变动,将适时修订完善。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如与之前发布的条款相抵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



附件:

西南财经大学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应用型专业教学点课程开课计划表

教学点(公章):                                                                                                       XXXXXX学期

序号

课程名称

上课日期

上课时间

总人数

总学时

教室

任课教师

班级

备注



















































填表说明:上课时间精确到分钟,如:14:00—14:4040钟为一个学时③班级以年级+层次+专业+班级方式命名(如2021年秋季专升本工商管理1班或2021年秋季专升本工商管理班)。

单位负责人:

 

填表日期: 


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强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论文管理,提高毕业论文质量,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以下统称毕业论文)是本科人才培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培养学生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精神的重要环节,是对学生综合素质、专业知识和实践能力的全面检验,也是深化继续教育教学改革的一项重要工作。

第三条  毕业论文工作应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应体现出学生比较系统地掌握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思维方法,具有从事本专业实际工作的基本能力。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南财经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论文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论文。

第二章  毕业论文写作要求

第五条  毕业论文写作一般安排在规定学制期内的最后一个学年进行,学生应根据教学计划安排和毕业论文写作通知合理安排写作时间。

第六条  学生可选择撰写实践型毕业论文或学术型毕业论文。实践型毕业论文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企业诊断报告以及案例分析与研究等形式;学术型毕业论文一般指在已有相关理论、思想和研究的基础上,对本专业具有研究意义和应用价值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系统介绍和综合分析,使同领域的研究成果更加层次分明、逻辑清晰。

第七条  毕业论文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观点正确、结构合理、内容充实、材料翔实、表达准确、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应用性。

第八条  学生应严格按照《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本科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内容及格式规范》的要求开展论文写作,论文大纲不得少于500字,论文初稿应至少包括摘要、正文、参考文献(不少于8篇)三项内容,论文正文(不含封面、知识产权声明、摘要、目录、参考文献、致谢、封底)字数800010000字。指导教师提出的答辩问题一般不少于3个,学生回答每个问题的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第九条  毕业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30%,论文格式检测差错率须低于万分之五。所有论文在定稿前将统一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开展查重检测,并使用论文格式检测系统开展格式检测,查重与格式检测均符合要求后指导教师才可评定论文成绩。若在当前写作批次送检2次均为不合格,则论文成绩视为不合格,学生需跟随下一写作批次修改和撰写论文。

第十条  学生在提交论文初稿时应在封面留下姓名、学号、电话等信息,以便指导教师沟通联系。为确保论文写作质量,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初稿,不允许临近论文批次截止日前才提交论文初稿,若有违反,指导教师有权不予指导。

第十一条  学生在修改论文时,必须严格参照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并将修改部分用下划线或红色字体清楚标示出来,以便指导教师审阅。

第十二条  学生应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合理、规范地搜集和引用文献、资料、数据等内容,严禁论文买卖、代写、造假、抄袭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毕业论文成绩将按不合格处理,并视情况给予延迟毕业取消学籍学位等处分。

第十三条  学生应虚心接受指导,拒绝接受论文指导或多次不按照指导意见修改者,指导教师有权终止论文指导,并将毕业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第三章  毕业论文答辩

第十四条  取得合格的论文书面成绩后,学生方能参加答辩。毕业论文答辩采取网上书面答辩和抽选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书面答辩

所有学生均需参加网上书面答辩。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论文写作方向和专业要求,提出不少于3个答辩问题,学生应在5日内独立作答后提交答辩稿,指导教师根据答辩稿评定论文书面答辩成绩。

(二)抽选现场答辩

在网上书面答辩的基础上,学院将抽选一部分学生参加现场答辩,被抽中参加现场答辩的学生名单及答辩地点将在学院官网予以公布。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现场答辩,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应提交情况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报学院审核,否则论文成绩一律按不合格处理。现场答辩前,学生应将论文定稿及书面答辩稿打印两份交至所属校外教学点。论文定稿一律用A4纸打印,并严格按照顺序装订。

第十五条  答辩委员会由西南财经大学继续教育教学督导专家组以及学院相关人员组成,负责统筹协调毕业论文答辩、成绩评定、申诉复查等工作。

第四章  毕业论文成绩

第十六条  毕业论文成绩由论文书面成绩和论文答辩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论文书面成绩占比60%,论文答辩成绩占比40%,毕业论文成绩以指导教师评定的论文书面成绩和答辩成绩折算为准。

第十七条  若在当前写作批次未取得毕业论文合格成绩,可以在学籍有效期内参加下一批次的毕业论文写作和答辩。

第五章  毕业论文评审

第十八条  为确保毕业论文写作质量,在论文写作批次截止后,学院将随机抽选一部分论文进行专家评审,若经专家评审合格,论文书面成绩和答辩成绩均有效;若经专家评审不合格,将取消已取得的论文书面成绩和答辩成绩,学生需跟随下一批次继续修改和撰写,直至合格,毕业时间将顺延。

第六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本办法自2024年上半年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论文写作批次以及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24.2次)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批次开始执行。


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

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学士学位论文(设计)管理,严格把关学士学位论文质量,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相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学士学位论文(设计)(以下统称“学位论文”)是对学生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的深度检验,也是衡量是否授予学士学位的重要依据。

第三条  学位论文工作应严格贯彻上级主管部门对学位论文工作的相关要求,符合学校学士学位授予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南财经大学学历继续教育本科学位论文以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学位论文。

第二章  学位论文写作要求

第五条  学位论文写作时间与毕业论文写作时间一致,一般安排在规定学制期内的最后一个学年进行,学生应根据学校发布的论文写作通知合理安排写作时间。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学生须选择学位论文进行撰写,论文类型一经选定,不可更换。

第六条  学生可撰写实践型学位论文或学术型学位论文。实践型学位论文包括但不限于高质量的调查报告、企业诊断报告以及案例分析与研究等形式;学术型学位论文一般指在已有相关理论、思想的基础上,对本专业具有研究意义和应用价值的问题进行归纳整理、系统介绍和综合分析使同领域的研究成果更加层次分明、逻辑清晰。

第七条  学位论文应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保持观点正确、结构合理、内容充实、材料翔实、表达准确、方法得当,具有一定的创新性。

第八条  学生应严格按照《西南财经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本科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内容及格式规范》的要求,参照《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要素》进行论文写作,论文大纲不得少于800字,论文初稿应至少包括摘要、正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2篇)三项内容,学位论文正文(不含封面、知识产权声明、摘要、目录、参考文献、致谢、封底)字数1000012000字。指导教师提出的答辩问题一般不少于3个,学生回答每个问题的字数不得少于500字。

第九条  学位论文重复率不得超过20%,论文格式检测差错率须低于万分之五。所有论文在定稿前将统一使用“维普论文检测系统”开展查重检测,并使用“论文格式检测系统”开展格式检测,查重与格式检测均符合要求后指导教师才可评定论文成绩。若在当前写作批次送检2次均为不合格,则论文成绩视为不合格,需跟随下一批次撰写论文。

第十条  学生在提交论文初稿时应在封面留下姓名、学号、电话等信息,以便指导教师沟通联系。为确保论文写作质量,学生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论文初稿,不允许临近论文批次截止日前才提交论文初稿,若有违反,指导教师有权不予指导。

第十一条  学生在修改论文时,必须严格参考指导教师提出的修改意见,并将修改部分用下划线或红色字体清楚标示出来,以便指导教师审阅。

第十二条  学生应独立完成论文写作,合理、规范地搜集和引用文献、资料、数据等内容,严禁论文买卖、代写、造假、抄袭等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任何学术不端行为,学位论文成绩将按不合格处理,并视情况给予延迟毕业或取消学籍、学位等处分。

第十三条  学位论文写作期间学生应虚心接受指导,拒绝接受论文指导或多次不按照指导意见修改者,指导教师有权终止论文指导,并将学位论文成绩按不合格处理。

第三章  学位论文答辩

第十四条  取得合格的学位论文书面成绩后,学生方能参加答辩。学位论文答辩采取网上书面答辩和现场(线上视频答辩/线下现场答辩)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上书面答辩

所有学生均需参加网上书面答辩。指导教师根据学生论文写作方向和专业要求,提出不少于3个答辩问题,学生应在5日内独立作答后提交答辩稿,指导教师根据答辩稿评定论文书面答辩成绩。

(二)现场答辩

在网上书面答辩的基础上,学院将抽选部分学生参加现场答辩,被抽中参加现场答辩的学生名单及答辩地点将在学院官网予以公布,具体答辩方式及相关事宜以官网通知为准。学生必须按时参加现场答辩,如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者,应提交情况说明并附上相关证明报学院审核,否则论文成绩一律按不合格处理。参加现场答辩的学生,论文成绩以现场答辩小组给出的答辩成绩作为最终论文成绩,之前在论文平台上已经取得的论文定稿成绩和书面答辩成绩将作废。

第四章  学位论文成绩

第十五条  学位论文成绩由论文书面成绩和论文答辩成绩两部分构成。其中,论文书面成绩占比60%,论文答辩成绩占比40%,学位论文成绩以指导教师评定的论文书面成绩和答辩成绩折算为准。

第十六条  若在当前写作批次未取得学位论文合格成绩的学生,可在学籍有效期内参加下一批次的学位论文写作和答辩。

第五章  学位论文评审

第十七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位论文质量把关,所有拟申请学士学位的本科学生必须通过学位论文评审。学位论文评审每年组织2次,上半年和下半年各一次。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两年内,每位学生仅可参与一次。学位论文评审将论文的意识形态、学术诚信、选题意义、写作安排、逻辑构建、专业能力以及学术规范等方面开展严格审查,评审不合格将无法申请学士学位。

第十八条  按照《四川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要求, 本科毕业论文抽检每年进行一次,抽检对象为上一学年度授予学士学位的论文,抽检论文覆盖全省所有本科层次普通高校(军事院校除外)及其全部本科专业。经抽检涉嫌存在抄袭、剽窃、伪造、篡改、买卖、代写等学术不端行为的毕业论文,学校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调查核实,对查实的应依法撤销已授予学位,注销学位证书,并通报其所在单位。学校将处理结果报教育厅,并抄送四川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

第六章  

第十九条  本办法由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  办法自2024年上半年网络教育、成人教育论文写作批次以及2024年下半年自学考试(24.2次)本科毕业论文写作批次开始执行。


 

西南财经大学继续(网络)教育学院本科

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内容与格式规范

第一章  

第一条 本科生毕业(学位)论文写作是反映学生毕业(学位)论文工作成效的重要途径,是考核学生掌握和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基本技能从事科学研究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的有效手段。为规范学院本科生毕业(学位)论文写作格式,提高写作质量,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章 撰写要求与格式规范

第二条 毕业(学位)论文撰写内容要求

(一)论文题目和大纲

论文题目应以简短、明确的词语恰当概括论文的核心内容,避免使用不常见的缩略词、缩写字。中文题目一般不宜超过24个字,必要时可增加副标题。外文题目一般不宜超过12个实词。

论文大纲应能体现论文的总体思路和逻辑体系,重点明确,简明扼要。毕业论文大纲不得少于500;学位论文大纲不得少于800

(二)摘要和关键词

摘要内容应概括地反映出本论文的主要内容,主要说明本论文的研究目的、内容、方法、成果和结论。语言力求精练、准确,摘要字数300字左右。

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摘要与关键词应在同一页。关键词一般3—5个。

(三)目录

论文目录是论文的提纲,也是论文各章节组成部分的小标题。要求标题层次清晰,目录中的标题要与正文中的标题一致。

(四)正文

正文是论文的主体和核心部分,不同学科专业和不同的选题可以有不同的写作方式。非外语专业的论文应用中文撰写,如用英文撰写,请附上中文的全文翻译。正文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引言或背景、主体和结论。

(五)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是论文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反映论文的取材来源、材料的广博程度和材料的可靠程度,也是作者对他人知识成果的承认和尊重。毕业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8学位论文参考文献不少于12

(六)致谢

谢辞应以简短的文字对课题研究与论文撰写过程中曾直接给予帮助的人员例如指导教师、答疑教师及其他人员表示对自己的谢意,这不仅是一种礼貌,也是对他人劳动的尊重,是治学者应当遵循的学术规范。内容限一页。

(七)附录

如果有不宜放在正文中的重要支撑材料,可编入论文的附录中。包括某些重要的原始数据、详细数学推导、程序全文及其说明、复杂的图表、设计图纸等一系列需要补充提供说明材料。附录的篇幅不宜太多,一般不超过正文。

(八)页码

页码:正文开始设置阿拉伯数字页码。

第三条 毕业(学位)论文撰写格式要求

(一) 纸张和页边距

纸张要求:A4

全文页边距要求:上3厘米,下3厘米,3厘米,右3厘米。

)字数

毕业论文正文字数800010000学位论文正文字数1000012000。正文不包括封面、知识产权声明、摘要、目录、参考文献、致谢、封底

)字体字号和行间距

一级标题               二号华文中宋加粗

(居中,段前3行,段后2行,1.5倍行距)

二级标题               小三号黑体

首行无缩进,段前1行,段后1行,1.5倍行距)

三级标题               小四号黑体

首行无缩进,段前1行,段后1行,1.5倍行距)

摘要标题               二号华文中宋加粗

(居中,段前3行,段后2行,1.5倍行距)

摘要、关键词内容       小四号宋体加粗

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0,段后0行,1.5倍行距)

目录标题               二号华文中宋加粗

(居中,段前3行,段后2行,1.5倍行距)

目录内容中章标题       小四号宋体加粗

首行无缩进,段前0,段后01.5倍行距)

目录中其他内容         小四号宋体

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0,段后0行,1.5倍行距)

正文                  小四号宋体

首行缩进2字符,段前0,段后0行,行距1.5倍,两端对齐,左无缩进)

注释、脚注内容         小五号宋体

顶格,段前0,段后0单倍行距)

参考文献标题           “一级标题”格式

参考文献内容           “正文”格式(参考文献应先中文后外文,起始序号为[1]

致谢、附录标题         “一级标题”格式

致谢、附录内容         “正文”格式

论文正文页码         居中、小五号阿拉伯数字

Time New Roman字体、起始页码为1

)关键词

每个关键词之间用分开,最后一个关键词不打标点符号。

)目录

目录应另起一页,包括论文中的各级标题,按照“1.……”“1.1……”格式编写。

)各级标题

正文各部分的标题应简明扼要,不使用标点符号。论文内文各一级标题用“1.……2……”级标题为“1.1.……2.1……”,三级标题为“1.1.1.……2.1.1……”

)名词术语

1.科学技术名词术语尽量采用全国自然科学名词审定委员会公布的规范词或国家标准、部标准中规定的名称,尚未统一规定或叫法有争议的名词术语,可采用惯用的名称。

2.特定含义的名词术语或新名词以及使用外文缩写代替某一名词术语时,首次出现时应在括号内注明其含义。

3.外国人名一般采用英文原名,可不译成中文,英文人名按姓前名后的原则书写。一般很熟知的外国人名如牛顿、爱因斯坦、达尔文、马克思等)可按通常标准译法写译名。

)图表的绘制

表的题目在表的上方黑体加粗,居中,段前、段后各空0.5,图的题目在图的下方(黑体加粗,居中,段前、段后各空0.5行)

表的内容的字体采用五号单倍行距。

表的题目要简捷如果文中图、表较多,建议采用章节+次序的办法编写,如第一章的第个表为1-1第一个图为1-1……第四章的第二个表为4-2第二个图为4-2”。通常表和图按各自顺序分开编号。

(九)公式编写

为控制图、表,公式在打印时出现能显示但无法打印出来的情况(图和公式特别易出现这种情况),请撰写电子稿时用office自带公式编辑器编写公式,做图时如不能熟练掌握在新建画布内做图,请务必将图组合。

)注释

毕业论文中有个别名词或情况需要解释时,可加注说明。注释采用脚注,每页独立编号,即每页都从1开始编码,编号用123……,文中编号用上标。

十一)参考文献(严禁使用尾注来制作参考文献)

参考文献的著录应符合国家标准,参考文献的序号左顶格,并用数字加方括号表示,如“[1]”。每一条参考文献著录均以“.”结束。具体各类参考文献的编排格式如下:

1.文献是期刊时,书写格式为:

[序号] 作者. 文章题目[J]. 期刊名出版年份,卷号(期数):起止页码.

2.文献是图书时,书写格式为:

[序号] 作者. 书名[M]. 版次. 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3.文献是会议论文集时,书写格式为:

[序号] 作者. 文章题目[A].主编.论文集名[C], 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份:起止页码.

4.文献是学位论文时,书写格式为:

[序号] 作者.论文题目[D].保存地:保存单位,年份.

5.文献是来自报告时,书写格式为:

[序号] 报告者.报告题目[R].报告地:报告会主办单位,报告年份.

6.文献是来自专利时,书写格式为:

[序号] 专利所有者.专利名称:专利国别,专利号[P].发布日期.

7.文献是来自国际、国家标准时,书写格式为:

[序号] 标准代号.标准名称[S].出版地:出版单位,出版年份.

8.文献来自报纸文章时,书写格式为:

[序号] 作者.文章题目[N].报纸名,出版日期(版次).

9.文献来自电子文献时,书写格式为:

[序号] 作者.文献题目[电子文献及载体类型标识].电子文献的可获取地址,发表或更新日期/引用日期(可以只选择一项).

电子参考文献建议标识:

DB/OL——联机网上数据库(database online)

DB/MT——磁带数据库(database on magnetic tape)

M/CD——光盘图书(monograph on CD-ROM)

CP/DK——磁盘软件(computer program on disk)

J/OL——网上期刊(serial online)

EB/OL——网上电子公告(electronic bulletin board online)

第四条 论文排版及装订顺序

毕业学位论文应按以下顺序排版及装订

封面(详见附件1

学术声明(见附件2

中文摘要及关键词

外文摘要及关键词

标题及目录

正文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封底(见附件3



附件1

 

 

 

网络教育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       XXXXXXXXXXXX

           XXXXXXX

学生姓名:             XXX

校外教学点:         XXXX学习中心

    业:             金融学

    号:           71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

指导教师:              XXX




 

 

 

 

成人教育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      XXXXXXXXXXXXX

          XXXXXXXX

学生姓名:             XXX

校外教学点:         XXX教学点

    业:             金融学

    号:           51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

指导教师:              XXX




 

 

 

 

自学考试

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论文题目:      XXXXXXXXXXXXX

          XXXXXXXX

学生姓名:              XXX

    业:             金融学

准考证号:           010XXXXX

联系电话:           XXXXXXX

指导教师:              XXX


 

附件2:

西南财经大学

本科毕业论文原创性及知识产权声明

 

本人郑重声明:所呈交的毕业论文是本人在导师的指导下取得的成果,论文写作严格遵循学术规范。对本论文的研究做出重要贡献的个人和集体,均已在文中以明确方式标明。因本毕业论文引起的法律结果完全由本人承担。

本毕业论文成果归西南财经大学所有。

 

特此声明

 

 

毕业论文作者签名:(必须手写)

作者专业:(手写)

作者学号:(手写)

                                                    


 

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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